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答記者問
2020年7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了《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實施方案》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
答: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加強污水、垃圾處置設施建設。當前我國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仍存在短板和弱項,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轉運體系仍不健全,焚燒處理占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比重依舊偏低。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補齊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短板弱項,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
問:請您介紹一下《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答:《實施方案》共包括總體要求、實施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部分。針對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短板弱項,《實施方案》提出了四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加快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系。對國務院辦公廳《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明確的46個重點城市,要求到2023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系。鼓勵具備條件的地級以上城市基本建成與生活垃圾清運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系。推動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態文明試驗區深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二是大力提升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實施方案》提出全面推進焚燒處理能力建設,在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到2023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生活垃圾日清運量不足300噸的地區探索開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設施試點。鼓勵跨區域建設焚燒處理設施。開展既有焚燒處理設施提標改造,統籌建設焚燒飛灰處置設施。
三是合理規劃填埋場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摸清垃圾填埋場剩余庫容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填埋場建設。原則上地級以上城市以及具備焚燒處理能力的縣(市、區),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場,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將主要作為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應急保障設施使用。
四是因地制宜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在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且具備條件的地區,加快補齊廚余垃圾處理能力短板;尚未出臺垃圾分類法規的地區,以及廚余垃圾資源化產品缺乏消納途徑的地區,廚余垃圾可納入焚燒處理設施統籌處理。
問:請您介紹一下《實施方案》如何抓好落實。
答:為指導各地認真落實《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實施方案》提出了四個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落實各地目標責任。要求各地對現有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短板弱項進行摸查,梳理設施建設需求,明確建設目標和建設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各項目標責任。
二是明確對設施建設給予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綠色債券等方式對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給予適當支持。同時要求各地積極利用現有綠色金融政策,創新融資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和中央企業參與設施建設。
三是完善收費機制。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合理制定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同時鼓勵各地實行差別化收費制度,倒逼生活垃圾減量。
四是引導公眾參與垃圾分類和處理。強調各地區要積極宣傳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工作,多渠道持續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引導居民養成垃圾分類習慣。要求具備條件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要逐步向社會開放,接受公眾參觀。
五是要求各地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地區發展改革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按職責細化工作舉措,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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