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黔東南州生活垃圾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到2025年,全州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實現州域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全覆蓋。因地制宜分批推進我州餐廚廢棄物處置項目建設,建成凱里市、黃平縣、鎮遠縣、黎平縣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凱里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全文如下: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黔東南州生活垃圾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12日
黔東南州生活垃圾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貴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黔府辦函〔2022〕95號),聚焦城鄉生活垃圾治理突出問題,補齊城鄉生活垃圾設施短板,提升城鄉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助推我州經濟社會和生態文明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重點解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漏和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問題。2023年,基本建成凱里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項目,新增處理能力400噸/日,全州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能力達到2500噸/日。
——到2024年,基本實現排查出滲漏問題的填埋場不再處置原生生活垃圾;到2025年,全州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實現州域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全覆蓋。因地制宜分批推進我州餐廚廢棄物處置項目建設,建成凱里市、黃平縣、鎮遠縣、黎平縣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凱里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
——到2025年,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行政村全覆蓋,30戶以上自然村寨收運設施覆蓋率達到95%以上,構建穩定的村寨保潔機制,確保村寨垃圾有人管、有人運,干凈、整潔。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利用
1、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各縣(市)要充分考慮收集能力與收集范圍內垃圾產生量、區域內收運能力和垃圾“日產日清”等要求。合理布局居民社區、商業場所、學校和其他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站點等設施,規范可回收物站(點)的管理,提升單獨投放比例。加強收集站(點)的環境衛生管理,社區、村居要強化監督,確保干凈整潔。(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成員單位;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2、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方式。各縣(市)要按照《黔東南州城市(縣城)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方案》,結合實際明確分類方式,以試點推進垃圾分類,積極鼓勵城市(縣城)推行“干、濕”分類。投放設施分類標志應做到噴涂統一、規范、清晰。逐步建立定時投放和監督指導等行之有效的分類投放方式,提升投放正確率。(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成員單位;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3、完善縣鄉垃圾分類轉運設施。各縣(市)分類后的生活垃圾必須實行分類運輸,并按照區域內各類生活垃圾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時間和線路,應配足標識規范、清晰的分類運輸車輛。加大運輸環節監管力度,防止運輸過程中“拋、灑、滴、漏”,杜絕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成員單位;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進設施建設,提升垃圾處理能力
1、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和運營。一是啟動凱里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項目建設,加快完善項目核準、環評、用地審批等前期工作,確保2023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運行,新增處理能力400噸/日。二是凱里市、三穗縣和南部片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按規范要求做好運行過程中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定期開展環境指標監測,強化對垃圾進場稱重計量管理;明確責任,有序保障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飛灰安全規范處置。(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展改革委;責任主體:凱里市、三穗縣、黎平縣人民政府)
2、推進餐廚垃圾處置項目建設和運營。一是各縣(市)要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加快全省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和《黔東南州“十四五”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各縣(市)城鎮建設現狀、發展需求、以及廚余垃圾特征和收集情況合理選擇處理工藝,采取試點先行、分批建設的辦法,統籌推進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2023年6月底前黃平縣餐廚垃圾處置項目要啟動運行;2023年底前,丹寨縣、麻江縣、雷山縣、臺江縣要制定出臺餐廚垃圾回收處置利用配套政策措施,積極將餐廚廢棄物轉運至凱里市餐廚垃圾處置廠進行無害化處理;2023年,鎮遠縣、黎平縣要以區域共建共享方式,實施餐廚垃圾處置項目建設;2025年力爭實現餐廚廢棄物處置能力全覆蓋。二是積極推行收運處置一體化,探索建立市場化的建設和運行模式,提升餐廚廢棄物處置水平。制定餐廚垃圾收費機制,推行非居民餐廚垃圾計量收費制度,逐步建立非居民餐廚垃圾定額管理和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生態環境局、州自然資源局;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強化現有垃圾填埋場運營管理
1、持續推進垃圾填埋場問題整改。各縣(市)要對照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存在的共性問題,全面從嚴開展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存在地下水超標問題的,要按照“一場一策”要求,完成整改方案編制,明確整改措施、目標及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攻堅推進問題整改。在編制整改方案中要注重系統性和科學性,形成整改項目的要按照程序報批。對完成問題整改的,要按照《貴州省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銷號工作辦法》做好銷號工作。麻江縣和黎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地下水指標超標問題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展改革委;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2、加強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日常運營監管。各縣(市)要按照相關規范和技術標準,緊盯填埋作業及作業區覆蓋、填埋氣體收集與處理、滲濾液處理、環境監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關鍵環節,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委托第三方定期開展地下水污染物監測,及時掌握污染物防治情況。加大運行監管力度,提高監管能力,提升監管效率,確保填埋場安全正常運行。(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3、加快推進填埋場封場治理。一是各縣(市)現有填埋場填埋不再接收垃圾進場后,應考慮實施封場工程。重點做好地表水徑流排水、滲濾液收集處理、填埋氣體收集處理、堆體穩定、植被覆蓋等工作。填埋場封場工程竣工驗收后,必須做好后續維護管理,保持滲濾液和填埋氣體收集處理正常,并定期進行環境跟蹤監測。各縣(市)不得新建填埋場。二是各縣(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原則上停止接收垃圾進場,對部分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仍有處理能力和庫容的,根據區域條件可作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應急保障設施或飛灰填埋專區,保障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正常運行,實現原生生活垃圾處理“零填埋”。(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展改革委;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1、優化完善設施設備。鼓勵各地引入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學習借鑒三穗縣“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市場化運作模式,推進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一體化、市場化運作。以30戶以上自然村寨為單位,集中解決收集站點布置缺漏、重復、破損等問題,實現30戶以上自然村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覆蓋率達95%以上。(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2、推進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按照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推行農村生活垃圾易腐爛垃圾就地就近堆肥處理,煤渣、灰土等惰性垃圾在村內就地就近消納,有毒有害垃圾單獨收集、貯存和處置,有效減少外運處置垃圾量。積極探索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進一步完善資源再回收利用網絡建設,并加強與現有生活垃圾收運系統銜接。(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州鄉村振興局,州供銷社;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3、加強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監管。持續鞏固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成果,加大對系統內22個已整治完成銷號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監管力度,明確管理方和責任人,建立巡查管控臺賬,防止反彈。加大工業固體廢物違法違規轉移監管和打擊力度,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加強“垃圾圍壩”排查整治;加大農業生產廢棄物非正規堆放點整治。(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務局;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4、探索偏遠地區小型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在兩山(月亮山、雷公山)地區、三板溪庫區等地處邊遠,交通運距過長或收運車輛無法通行的村寨,積極探索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小型無害化處理設施,逐步解決偏遠農村地區垃圾收運難問題。(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市)人民政府是實施生活垃圾治理攻堅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建立牽頭部門抓總、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職責,細化工作目標,落實保障措施,著力破解城鄉生活垃圾治理瓶頸,確保各項任務有序推進,按期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展改革委;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強化督促指導。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要牽頭建立攻堅專班,貫徹落實省級方案政策措施,加強工作督導,按月按季度調度各縣(市)進展情況。各縣(市)要加強統籌,推進本實施方案落地實施,督促相關部門按目標進度推進建設,按月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各縣(市)人民政府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報送上年度本實施方案實施進展情況總結,州住房城鄉建設局于每年1月25前向州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上年度全州總結。(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展改革委;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強化資金和政策保障。各縣(市)要搶抓《國務院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黔東南自治州“黎從榕”打造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橋頭堡”的實施意見》政策機遇,積極爭取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地方政府專項債、省級新型城鎮化基金、省級生態環保基金支持,推進城鄉生活垃圾項目建設。要積極探索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要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在不承諾向社會資本方回購資本金、固定回報或保障最低收益的前提下,積極爭取國家開發性金融中長期信貸支持,引入有實力的社會資本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參與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鼓勵企業采用綠色債券、資產證券等手段,依法依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給予信貸支持;積極探索推進垃圾處理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建設。同時要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加快推動項目前期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快項目審批(核準)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快推動規劃選址、建設用地標準的核準、土地供應、建設用地的批準;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快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牽頭單位:州財政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自然資源局、州金融辦、人民銀行黔東南支行;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收費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不斷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根據城市(縣城)生活垃圾處置成本,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統籌考慮群眾收入和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按有關規定由各級稅務部門進行征收,也可探索委托代收的模式,提高垃圾處理費征收率,逐步實現收支平衡。鼓勵各縣(市)結合垃圾分類情況,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征收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專項用于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挪作他用。生活垃圾處理費不足以維持設施正常運營的,各縣(市)應加強財政資金統籌力度,綜合考慮垃圾分類運輸、轉運、處置等工作需要,切實將生活垃圾治理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按時足額向提供服務單位支付服務費,確保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有序開展。各縣(市)要學習借鑒麻江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費改革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收繳、用費、監督機制,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費工作。(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稅務局、人民銀行黔東南支行;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加強考核評估。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城鄉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各方主體責任,細化考核標準,建立群眾普遍參與的定期考核制度。州級要建立調度督查、考核通報、約談機制,對全州垃圾治理情況實行月調度、季度排名通報、半年一次考核、年度總體排名。適時召開推進調度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促指導,對重點縣、重點問題跟蹤督辦,對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推進不力、目標任務不落實、數據弄虛作假的單位,進行通報、約談。(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展改革委)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強化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對群眾開展垃圾分類減量、資源化利用宣傳,提升群眾認同感和參與度。加大典型宣傳推廣力度,努力營造公眾參與、共同監督、全民支持的輿論氛圍。(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展改革委;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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