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1〕8號)、《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12號)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土地閑置費、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征收的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以下簡稱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稅務局積極與住建、自然資源、人民銀行等部門對接相關征管流程、政策依據和數據資料,對后續優化繳費服務提出了工作要求。
7月1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臨洮縣稅務局開出甘肅省首張城鎮垃圾處理費非稅收入統一票據,征收城鎮垃圾處理費1.5萬元,標志著城鎮垃圾處理費在甘肅省順利劃轉征收,征收首日14個市(州)申報征收城鎮垃圾處理費83筆62.61萬元。
下一步,甘肅省財稅部門將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國家非稅收入改革工作要求,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工作配合,扎實做好政策學習和操作輔導,及時解答繳費人的疑點問題,持續優化“非接觸式”繳費服務,持續拓展“實體、網上、掌上、自助”等多樣化繳費渠道,切實方便繳費人繳費。
PREV: 我國餐廚垃圾與隔油池垃圾處理存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