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建立健全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及收費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機制激勵約束作用,引導廚余垃圾源頭減量,制止餐飲浪費,實現廚余垃圾應收盡收、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據國、省、市關于推動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的相關要求,我委按照相關程序進行了前期調研、成本監審、征求相關方意見和建議,研究起草了《廣元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建議和意見。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3年5月6日至6月5日。社會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和建議:
一、電子郵箱:316795567 qq.com;
二、聯系方式:;
三、信函:廣元市開放大學綜合樓6樓609室(郵政編碼:628017),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征求意見”字樣。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廣元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廣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5月6日
附件
廣元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1〕977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四川省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2〕398號)、《廣元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元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廣府發〔2021〕8號)、《廣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元市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點>的通知》(廣垃圾分類辦〔2023〕1號)的規定和要求,為全面建立健全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及收費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機制激勵約束作用,引導廚余垃圾源頭減量,制止餐飲浪費,促進糧食節約,也有利于保護環境,實現廚余垃圾應收盡收、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參照國內部分城市已出臺的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收費原則
非居民廚余垃圾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實行按計量收費,收費標準按照“補償收集、運輸和處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充分考慮非居民單位承受能力核定。
二、收費范圍
廣元市城區規劃區范圍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和賓館、飯店等相關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以下簡稱非居民廚余垃圾產生者)等活動中產生的廚余垃圾(以下簡稱非居民廚余垃圾)均應按規定繳納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
三、收費主體
市城區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由稅務部門征收或受其委托的單位代征。
四、成本監審結論
根據廣元市瑞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2022年1-12月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成本資料,經成本監審,廣元市城區非居民廚余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成本為264元/噸。
五、擬收費標準
(一)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收費標準。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按廚余垃圾產生量計量收取,收費標準為0.26元/公斤;非居民廚余垃圾中的廢棄食用油脂處理暫不收費。
(二)餐飲行業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廣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市城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廣發改〔2016〕514號)中規定的餐飲行業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1.50元/月·㎡停止執行,餐飲行業產生的廚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其處理費按產生量計量收取,收費標準為0.11元/公斤。餐飲行業以外其他非居民生活垃圾,其處理費仍按原規定標準執行。
六、執行時間
擬從2024年1月1日執行。
七、配套政策
(一)建立機制。非居民廚余垃圾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收費,非居民廚余垃圾產生者當年實際垃圾產生量低于定額標準80%(含80%)的,按規定收費標準的80%計收;實際垃圾產生量在定額標準80%—110%(含110%)的,按規定收費標準計收;實際垃圾產生量高于定額標準110%的,高出部分按規定收費標準上浮50%計收。非居民廚余垃圾定額標準由市城管執法局制定。
(二)加強管理。非居民廚余垃圾收費單位應做好收費公示,優化計量方式,嚴格政策執行,做到應收盡收。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涉及面廣,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市城區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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