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以來,對市區范圍內餐廚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置等加強了管理力度,效果顯著。那么《合肥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對從業單位有哪些要求?
一、合肥市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有哪些要求
1、必須取得餐廚垃圾服務許可證的單位簽訂收運協議,并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必須具備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密閉和整潔,并且按照收運協議要求的時間、地點將餐廚垃圾交給收集、運輸服務單位運輸,注意絕對不能將餐廚垃圾裸露堆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或者將非餐廚垃圾混入餐廚垃圾。
3、需要根據廢水排放量大小,設計選取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確保其正常使用,餐飲廢水排放需符合相關標準。
二、合肥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單位有哪些要求
1、將簽訂的收運協議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照核準的線路和時間收集、運輸餐廚垃圾,保證日產日清。同樣地,也不能夠將餐廚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或者將其他非餐廚垃圾混入餐廚垃圾收集、運輸。
2、必須使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并保持正常使用,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收集的餐廚垃圾運送至指定的餐廚垃圾處置場所,并按照處置要求,進行稱重計量、卸料作業等操作。
3、此外,收集、運輸餐廚垃圾后,及時清理作業場地,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整潔。
三、合肥市餐廚垃圾處置服務單位有哪些要求
1、配備規定的計量、貯存、處置、監控等設施設備,并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良好。
2、按照協議的時間和要求接收、貯存、處置餐廚垃圾。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技術標準和許可要求處置餐廚垃圾,不得將餐廚垃圾轉交其他單位和個人處置。
4、還要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注意,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單位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的,必須提前半年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獲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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