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四川雅安市石棉縣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一起該縣某火鍋酒樓經營者及員工被指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該案經石棉縣法院審理,于2022年8月10日作出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刑事懲處方面:老板及服務員三名被告人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五年、二年不等有期徒刑,追繳全部犯罪所得,并處360萬元、10萬元、5萬元不等罰金、終身禁止三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及相關管理工作。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方面:判令火鍋酒樓經營者支付懲罰性賠償款14779416.2元,并在市級及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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