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態環境局:
《潮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協同處理廚余垃圾項目是否豁免辦理環評手續的請示》(潮環〔2021〕7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協同處理餐廚廢棄物,如不增加處理規模,且不涉及新增用地、污染物排放種類及數量,可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粵辦函〔2020〕44號)有關“試行豁免一批建設項目環評手續”精神,豁免環評手續辦理。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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