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拓寬全區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投融資渠道,近日,廣西出臺《廣西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PPP模式投融資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四個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進一步促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在污水垃圾處理領域的全面實施,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加大投入,確保實現廣西“十四五”期間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目標。
一、明確適宜采用PPP模式的項目類型。《方案》梳理出適宜采用PPP模式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類型,主要包括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其中,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改擴建、提標改造,城鎮污水管網排查建設改造,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及管網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如中水回用設施等),其他城鎮生活污水設施,等等。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包括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系統,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現有垃圾填埋場綜合改造(如修復填埋庫區滲漏點、填埋場雨污分流設施等),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污泥再生利用設施(如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等),其他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等等。
二、明確合理統籌PPP項目財政承受空間。《方案》從統籌財承空間的角度切入,分財政支出責任占比不超過5%的地區、財政支出責任占比在5%—10%之間的地區、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10%的地區三類,對財政承受能力不同的地區可選用的項目類型、實施次序及推進思路等進行區分,要求各設區市負責統籌平衡財政承受空間,根據PPP項目各年度財政支出預測情況,因地制宜選擇科學合理的操作方式。
三、明確PPP模式實施路徑和操作流程。《方案》按照“因地制宜、規模適當、利于推進、務求實效”的原則,采取差異化的合作模式與推進策略,合理選用打捆實施和單獨實施兩類操作方式,提出了符合自治區實際情況的多樣化的實施路徑和推進思路,并通過壓實主體責任的方式,強化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機制,合理設置PPP項目投融資結構,合理設置項目回報機制,完善調價機制,合力推動項目建設運營。
四、明確加大財政支持。采用PPP模式實施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項目的,優先通過安排財政補助和獎勵資金等方式予以支持。一是建設期補助。對按計劃開工且施工進展正常的項目,自治區給予項目建設期補助,單個項目補助總額不超過概算金額的2%。建設期補助截止2025年,在建設期分年度補貼到位。二是運營期補助。對按計劃投入運營的項目,自治區給予項目運營期補助,單個項目單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決算金額的2%。運營期補助截止2035年,自項目進入運營期起連續補貼最多10年。三是目標任務完成獎補。為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在項目建設期內,每年對項目建設進度快的設區市給予適當獎勵(資金來源于每年建設期補助總額)。四是其他財政補助資金。對于采取PPP模式實施的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如符合中央、自治區其他財政補助資金要求,按標準照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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