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垃圾分類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只適宜回收的可資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棄的紙、塑料、金屬、包裝物、紡織物、電器電子產品、玻璃等,其中低價值物品均應是清潔干燥、未受污染的。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具有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棄的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熒光燈等、含汞溫度計、含汞血壓計,藥品及其包裝物,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膠片及相紙等。其中大量產生的膠片、X光片應專門回收。
(三)易腐垃圾
易腐垃圾,指生產經營中和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易腐爛的,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日常生活產生的廚余垃圾、餐飲場所產生的餐廚垃圾和農貿市場產生的生鮮垃圾。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其中未受污染的部分塑料(餐盒、塑料盒、地墊、食品包裝袋、奶茶杯等)、紙質、紡織品(衣物、鞋帽)等應予以回收。
“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讓我們立即垃圾分類行動起來,從正確分類、投放、處理生活垃圾開始,踐行文明行為,營造優美環境,齊手共建文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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